近期,法律熱點新聞中有則熱點是關于“訂婚強奸案,男方堅持無罪辯護”。江蘇首維律師事務所的揚州律師團隊整理出的這篇報告旨在通過法律角度,深入分析案件中的爭議焦點,并澄清關于訂婚與性同意的法律誤區(qū)。
案件背景
據(jù)一審判決書顯示,女方在事后立即報警。警方核實后,證明其頸部傷痕與指控的性行為吻合。然而,男方家屬卻提出質疑,認為女方的行為等同于在特定情境下的“同意”。揚州刑辯律師團隊圍繞案件中的兩個主要疑點進行針對性的法律分析:一是暴力證據(jù)是否全程閉環(huán),特別是床單血跡的鑒定;二是女方退婚退彩禮的聊天記錄是否構成真拒絕,還是事后的談判策略。
法律分析與爭議焦點
(一)性同意的法律定義與原則
揚州刑辯律師提醒廣大讀者:性同意是性行為發(fā)生的合法性前提,其法律定義強調自愿性、明確性和可撤銷性。在我國,性同意的法定年齡為14周歲,與不滿14周歲的未成年人發(fā)生性關系,無論是否同意均構成犯罪。性同意必須是明確的、自愿的,并且可以隨時撤回。
(二)爭議焦點一:暴力證據(jù)的全程閉環(huán)
我所的揚州刑辯律師指出辦案過程中男方家屬試圖否定暴力證據(jù)的有效性。但女方頸部傷痕與指控的吻合性,是證明暴力行為存在的直接證據(jù)。即使單一的傷痕證據(jù)難以形成完整的證據(jù)鏈,但警方提供的檢驗證據(jù)(如床單血跡、現(xiàn)場勘查報告、證人證言等)可以進行補強。床單血跡的鑒定結果更是對于證明暴力行為的發(fā)生是至關重要的證點,進一步強化了證據(jù)鏈的完整性。
(三)爭議焦點二:退婚退彩禮與性同意的關聯(lián)性
1.性同意的即時性
男方認為之前同意,這次為什么就算違法?各位讀者是否也有此疑慮,揚州刑辯律師為大家普法:性同意具有即時性,即同意僅對特定時間、特定行為有效。退婚退彩禮的聊天記錄可能反映雙方關系惡化,但這并不改變性行為發(fā)生時女方的真實意愿。若女方在性行為發(fā)生時明確表示拒絕(如言語拒絕、身體反抗等),則退婚退彩禮的后續(xù)行為不影響性侵事實的認定。同時,在本次案件中也呈現(xiàn)了雙方退婚退彩禮的聊天記錄,聊天記錄顯示女方在性行為發(fā)生后明確表示拒絕,并尋求法律救濟,構成了“真拒絕”。
揚州刑辯律師總結
本案中,男方以“訂婚即視為同意性行為”作為辯護理由,實則是對性同意原則的嚴重曲解。在此,我們揚州刑辯律師鄭重提醒公眾,訂婚僅代表雙方締結婚約的意愿,絕不等同于對性行為的同意。法律明確規(guī)定,任何以婚約、戀愛關系等名義強迫他人發(fā)生性行為的行為均屬違法。江蘇首維律師事務所的揚州律師團隊表示將持續(xù)關注此案件后續(xù)發(fā)展,我們揚州律師團隊成員也深刻認識到,作為法律從業(yè)者,肩負著維護公平正義、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的重大責任。為此,他們鄭重承諾,將一如既往地堅守專業(yè)、嚴謹、公正的執(zhí)業(yè)準則,不僅全力以赴維護當事人的隱私權益,還將提供全面、細致、無微不至的法律援助服務,確保每一位當事人都能得到公正、合理的法律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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